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办理
倘申请人亲临办理,须递交下列文件:
- 探访院生许可证申请表 (由少年感化院提供);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一吋彩色近照两张。
附注:
- 递交文件复印件时,须同时出示原件,以便核对。
- 探访者必须为院生的直系亲属、监护人或实际照顾青少年的实体及兄弟姊妹。
- 院生未满16岁的兄弟姊妹,须由父母、监护人或实际照顾青少年的实体陪同下探访。
网上申请
申请人于惩教管理局网页或惩教管理局流动应用程式,登入“网上服务”系统,点选“探访院生许可证申请”项目,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相关资料,便可完成申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少年感化院
地址:澳门路环竹湾马路一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 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 办临办理:自收齐所需文件起计7个工作天内完成。
- 网上申请:自收齐所需文件起计6个工作天内完成。
(服务承诺)
备注 / 申请须知
-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将获通知有关领取探访院生许可证事宜。
- 领取探访院生许可证时,申请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作核对。如申请人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须出示申请人之证件复印件及代领人之证件原件。
- 待探访院生许可证发出后,便可按少年感化院安排之日期及时间,持证来访有关院生。
- 如持证者遗失探访院生许可证,须递交声明书及重新申请探访许可证。
- 探访院生许可证申请小册子。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