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申请
申请人亲临办理,须递交下列文件:
附注:递交文件副本时,需同时出示正本,以便核对。
网上申请
申请人于惩教管理局网页或惩教管理局流动应用程序,登入“网上服务”系统,点选“视像探访院生申请”项目,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相关数据,便可完成申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 惩教管理局 – 少年感化院
地址:澳门路环竹湾马路1街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下午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下午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下午 5时 30分 - 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 8楼 A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 亲临申请:自收齐所需文件日起计,8个工作天内完成。
- 网上申请:自收齐所需文件日起计,7个工作天内完成。
(服务承诺)
备注 / 申请须知
- 视像探访时段:
- 使用视像进行探访的市民,可享有最多1小时的探访时间;
- 视像探访设有以下3个时段可供选择:
周一至周五(公众假期除外):
上午时段:10:30 – 11:30;12:15 – 13:15
下午时段:15:30 – 16:30
- 视像探访地点:
- 澳门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8楼A座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
- 视像探访注意事项:
- 每名院生每周只能进行一次视像探访,已进行视像探访者该周将不再获安排探访;
- 同一时段申请视像探访者,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
- 进行视像探访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
- 视像探访必须按既定申请之时间完结,如探访者迟到均不作补时;
- 视像探访者到达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时,须出示有效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作核对,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数据不符者,将不获安排视像探访;
- 视像探访不接受传递任何物品;
- 进行视像探访前,探访者必须将所有随身物品(包括手提电话、锁匙、钱包等等)存放于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储物柜;
- 视像探访进行期间,少年感化院工作人员会全程陪同院生,如发现危及院方安全和秩序或不良影响状况,探访会实时中止。
- 视像探访院生服务小册子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