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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服务

视像探访院生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申请

申请人亲临办理,须递交下列文件:

  1. 少年感化院视像探访许可申请表(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惩教管理局网页下载);
  2.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附注:递交文件副本时,需同时出示正本,以便核对。

网上申请
申请人于惩教管理局网页或惩教管理局流动应用程序,登入“网上服务”系统,点选“视像探访院生申请”项目,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相关数据,便可完成申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惩教管理局 – 少年感化院
    地址:澳门路环竹湾马路1街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下午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下午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下午 5时 30分
  2. 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 8楼 A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 亲临申请:自收齐所需文件日起计,8个工作天内完成。
  • 网上申请:自收齐所需文件日起计,7个工作天内完成。

(服务承诺)


备注 / 申请须知

  1. 视像探访时段:
    • 使用视像进行探访的市民,可享有最多1小时的探访时间;
    • 视像探访设有以下3个时段可供选择:
      周一至周五(公众假期除外):
      上午时段:10:30 – 11:30;12:15 – 13:15
      下午时段:15:30 – 16:30
  2. 视像探访地点:
    • 澳门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8楼A座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
  3. 视像探访注意事项:
    • 每名院生每周只能进行一次视像探访,已进行视像探访者该周将不再获安排探访;
    • 同一时段申请视像探访者,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
    • 进行视像探访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
    • 视像探访必须按既定申请之时间完结,如探访者迟到均不作补时;
    • 视像探访者到达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时,须出示有效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作核对,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数据不符者,将不获安排视像探访;
    • 视像探访不接受传递任何物品;
    • 进行视像探访前,探访者必须将所有随身物品(包括手提电话、锁匙、钱包等等)存放于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储物柜;
    • 视像探访进行期间,少年感化院工作人员会全程陪同院生,如发现危及院方安全和秩序或不良影响状况,探访会实时中止。
    • 视像探访院生服务小册子

资料提供:惩教管理局(DSC)

最后更新时间:2024-06-1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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