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门诊药房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服务时间内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领药流程:
处方左上角显示【请前往医院专科门诊药房等候取药】
1. 在专科门诊药房等候区等候显示屏显示个人资讯、筹号,或接收到〝一户通〞发出的领药通知讯息
2. 到专科门诊药房发药窗口领取药物
处方左上角显示【须先到医院专科门诊药房交单】
- 持有效医生处方到挂号处确定是否需要付费 (如处方上已有电子免费印,则可直接到专科门诊药房递交处方)
- 到专科门诊药房递交医生处方并领取标签,如需付费则先由专科门诊药房计价再前往医院大堂挂号处付费
- 在等候区等候显示屏显示个人资讯、筹号,或接收到〝一户通〞发出的领药通知讯息
- 到专科门诊药房发药窗口领取药物
其他情况:请到专科门诊药房查询
领药时须出示以下文件:
1. 有效医生处方:
- 印有医院药房"H"或"S"字样的处方
- 印有医院药房"HP"字样的处方 (只限本澳市场上没有或暂缺的药物)
2. 挂号卡 (俗称金卡)
3. 身分证明文件或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 卫生护理证 (适用于公职人员或其家属受益人)
- 医疗咭 (适用于与卫生局签订了协议的部门工作人员)
- 卫生护理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适用于享受"免费医疗"人士)
注:如非由就诊本人领药,代领药者需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以供登记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仁伯爵综合医院专科门诊药房
地址:若宪马路仁伯爵综合医院大堂
电话:(853) 8390 8587; (853) 8390 8592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9时
周六,上午9时至下午6时
费用
请参照门诊服务收费准则
所需时间
到专科药房交处方后,可于 35 分钟内領取药物。 (服务承诺)
备注 / 申请须知
- 医生处方如属"院外药房取药"处方,必须前往社区"卫生局处方药物指定药房"领药。
- 医生处方如属"H"字样处方,可在专科门诊药房领取药物;若该处方内所开列的药物数量超过三个月,专科门诊药房会按情况分次发出药物,以确保其安全性和符合医疗经济效益的用药原则。
经分次发药的"H"药单,可于药物续领当日前十五天直接前往专科门诊药房领取标签进行药物续领,或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进行网上预约,于预约日当天起计七个工作天内,于专科门诊药房办公时间内到领药柜位,凭取药二维码续领药物,无须现场领取标签和等候药物调剂。一户通预约续领药物的操作方法请按此。 - 医生处方如属"S"字样处方,代表该处方所开列的药物属药物样本,因此其供应量须视乎当时的样本存量,专科门诊药房无法确保其供应的稳定性。
- 医生处方如属"HP"字样处方,须前往社区药房购买;若处方所开列的药物属本澳市场没有或暂缺的药物,可到专科门诊药房寻求协助。详情请参阅自费就诊者购药物须知。
- 若医生处方的药物不属仁伯爵综合医院的处方集内,该药物须作申请、批核及采购后方可领取。
- 若医生处方的药物属需特别配制的制剂时,专科门诊药房会与领药者预约领取时间。
- 当处方内所开列的药物出现短缺,专科门诊药房会按情况分次发出药物。
- 卫生局设有豁免分段取药机制以让有需要的就诊者提出申请。就诊者按其申请原因准备相应证明文件,前往仁伯爵综合医院大堂或卫生中心挂号处提出申请,或于网上提交申请。详情请参阅豁免分段取药申请须知。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 已开通"一户通"帐户且在手机上开启允许通知功能的就诊者,当专科门诊药房完成药物调剂之后,领药者的手机就会收到"一户通"的推送讯息,指示前往相应的发药柜位领取药物。
- 可于专科门诊药房门口显示屏查看,或于卫生局手机应用程序 (IOS / Android)"轮候资讯" – "院内药房轮候情况"扫描药筹上的条形码查阅
急诊药物部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服务时间内
办理手续和所需文件
领药流程:
- 持有效医生处方到挂号处盖印或缴费 (如处方上已有电子免费印,则可直接到急诊药物部递交处方)
- 到急诊药物部递交医生处方
- 在等候区等候
- 到急诊药物部发药窗口领取药物
领药时须出示以下文件:
1. 有效医生处方:印有医院药房"ER"字样的处方
2. 挂号卡 (俗称金卡)
3. 身份证明文件或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 卫生护理证 (适用于公职人员或其家属受益人)
- 医疗咭 (适用于与卫生局签订了协议的部门工作人员)
- 卫生护理证及相关证明文件 (适用于享受"免费医疗"人士)
注:如非由就诊本人领药,代领药者需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登记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
澳门区:仁伯爵综合医院急诊药物部(24小时门诊候诊区旁)
离岛区:仁伯爵综合医院离岛急诊药物部(急诊候诊区旁)
地址:
澳门区:若宪马路仁伯爵综合医院急诊大楼
离岛区: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大楼地面层
电话:
澳门区 (853)8390 1242/ (853)8390 1195 (周一至周日)(假期照常服务) ; (853) 8390 8586 (周一至周五) (假期除外)
离岛区 (853) 8493 1596 (24小时)
服务时间:
澳门区:下午8时至上午9时 (假期照常服务)
离岛区:24小时
费用
请参照急诊服务收费准则
所需时间
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备注 / 申请须知
- 急诊药物部只处理求诊当天由急诊部所发出印有"ER"字样的处方,其他类型处方则不提供服务
- 医生处方如属"院外药房取药"处方,必须前往社区"卫生局处方药物指定药房"领药
- 医生处方如属"H"字样处方,须于专科门诊药房服务时间内到专科门诊药房领取药物
- 处方上会列明取药有效时限,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往急诊药物部领取药物,逾时处方作废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不适用于此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