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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者之个人就诊资料申请服务

申请


如何办理

须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正本和递交影印本 (如须填写保险公司问卷,请填妥"个人资料"部分连同申请表递交)。

  1.  由资料当事人亲自申请:
    1.  填妥的申请表;
    2.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经互联网申请:
    1. 资料当事人需透过卫生局网頁登入"网上服务">"医疗报告申请"办理,详情请参阅  http://www.ssm.gov.mo/apps1/emedapply/ch.aspx
  3. 由以下代表人申请:
    1.   获授权人士
      1.   填妥的申请表;
      2.   授权书(须递交当事人双方在公共或私人公证员面前订立和确认的授权书);
      3.   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2. 未成年人士的父/母
      1.   填妥的申请表;
      2.   尊亲属关系证明;
      3.   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3. 已故者的法定继承人
      1.   填妥的申请表;
      2.   死亡证明书;
      3.   继承人证明;
      4. 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4. 获法院授权管理当事人事务的人士
      1.   填妥的申请表;
      2.   法院发出的证明文件;
      3.   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4. 领取所需文件:
    1. 申请人领取
      1.   申请回条;
      2.   申请人证件正本。
    2. 受委托人领取
      1.   申请回条(需填妥委托部分);
      2.   申请人证件正本;
      3.   受委托人证件正本和提交副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仁伯爵综合医院门诊大楼地下 – 医疗报告接待处

  • 时间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周五至下午5时30分)

资料当事人所属卫生中心 – 挂号处

费用

1.  医疗报告/疾病证明(每科/份):澳门元 225

2.  填写保险索偿表格或问卷(每科/份)(需填妥保险索偿申请表中〝个人资料〞部分):澳门元 300

3.  填写社会保障基金疾病津贴申请表格 (需填妥申请表中〝个人资料〞部分):豁免收费

注:社会工作局或社会保障基金相关援助而申请的医疗报告,在申请时递交有关机构要求提交报告的证明亦可豁免收费


所需时间

卫生中心的医疗报告:20个工作天

仁伯爵综合医院的医疗报告:25个工作天 (申请人要求另行翻译报告的情况除外)(服务承诺)

以短讯或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


备注/申请须知

  1. 申请人需填妥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详阅所须文件部分)后始可作出申请,恕不接纳不符合条件或无正当利益的申请;
  2.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证明只作该次申请审核和存档用途。倘提供不正确/不完整的资料需承担因此所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3. 自通知领取报告后60天内不到取者,报告将作存档处理,重新提取约需时7天;
  4. 如欲将报告翻译为所选取的语言,或会因此而延长报告发出的时间;
  5. 获授权的保险公司或机构应提交由资料当事人或法定代表(需连同有关证明)签署的有效授权书确认本,并指出所索取资料的科目、日期及索取原因,以公司函件和名义提出。

资料提供:卫生局(SS)

最后更新时间:2023-07-0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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