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递交以下文件:
- 致卫生局局长的医疗广告申请书;
- 申请人的认别资料;
- 广告媒介的指明,包括传播方式和为传递讯息而使用的文告及图像;
- 证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相关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处
地址:澳门青洲新街青怡大厦第一座2楼(即青洲卫生中心现址)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需缴纳费用。
审批所需时间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个人医务所及卫生护理服务场所的招牌、广告牌。(不包括:1) 场所名称须经由私人医务活动牌照技术委员会审议的申请;2) 邮递或领取时间)(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 就申请许可的决定,将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计最多30日的期限内作出;
- 如因廣告內容須提請其他專業部門提供技術意見,則上述期限將順應延長;
- 倘若申請不獲批准,可按一般規定提出上訴。
相关规范或要求
相关资料连结: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透过澳门政府服务手机应用程式或政府入口网站(申请人须先申请政府服务登入帐户)查询有关申请手续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亲临领取。
创业及营商
产品、物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