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药行更换技术主管,须预先向药物监督管理局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填妥的DR-5“药行”技术主管替换申请表格;
- 由药行东主发出的聘书【附注1及2】;
- 新任技术主管的相关文件: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须出示证件正本以供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核对);
- 药物监督管理局注册药剂师 / 药房技术助理准照影印本;
- 责任声明书(三);
- 药剂师:无抵触声明书(二) / 药房技术助理:无抵触声明书(三);
- 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副本;
- 离任原服务药物业场所或其他机构的声明,并请指出该药物业场所或机构的名称及離职日期;倘没有在药物业场所或其他机构任职,请提供有关声明【附注3】。
- 药行营业时间及技术主管工作时间的声明书【附注4】,至少包括以下资料:
-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及公众假期的营业时间;
- 技术主管的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及公众假期的工作时间【附注5】。
- 原技术主管的離职声明书,声明书内须提供離职的日期。
- 原技术主管提供的“由雇用机构负责管理及保存一切与病人、调配处方及相关药事服务的纪录(病历)之声明书”。
附注:
- 聘书须载有受聘人姓名、受聘日期及受聘职位;
- 倘东主为法人,聘书由有效代表公司的行政管理成员签署;
- “药物业场所”是指获药物监督管理局发出准照或许可从事药物业活动的药物制造厂、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药房及药行;
- 药行营业时间及技术主管工作时间的声明书由申请人(倘为法人:由有效代表公司的行政管理成员)及技术主管共同签署;
- 须遵守第7/2008 号法律《勞动关系法》的规定。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一樓(文件收发小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需缴纳费用
审批所需时间
药物监督管理局自接获齐备申请文件日起计90日内完成审批。
备注/申请须知
技术人员资格要求:药行技术主管须为本澳注册药剂师或药房技术助理。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此手续尚未提供网上进度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