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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房准照

場所設置期限延期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场所检查期限届满前,须向药物监督管理局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填妥的FA-12、FI-9、DR-11、FC-11、FIC-11、IFC-10场所设置/检查期限延长申请表格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准照处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三樓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需缴纳费用


备注/申请须知

根据第46/2021号法律《中药药事活动及中成药注册法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场所申请检查的期间不得超过六个月;经申请人申请并获药物监督管理局许可,可额外延长最多六个月。


审批所需时间

药物监督管理局在接获申请齐备文件日起计90日内完成审批。


相关规范及要求

  1. 第11/2021号法律《中药药事活动及中成药注册法》
  2. 第46/2021 号行政法规《中药药事活动及中成药注册法施行细则》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此手续尚未提供网上进度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4-12-31 12:32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