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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准照

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永久性关闭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永久性关闭,须预先向药物监督管理局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填妥的FI-6“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临时性关闭/永久性关闭申请表格
  2. 东主声明结束商号的声明书【附注1及2】;
  3. 剩余药物的清单、处理方法及其支持文件(如退货单据或送交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销毁的证明)【附注3】;
  4. 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准照及登记表正本【附注4】。

附注:

  1. 倘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东主为法人,有关文件由有效代表公司的行政管理成员签署;
  2. 声明书须载明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结束营运的日期;
  3. 倘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持有分销、进口及出口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质许可,商号须对清单内剩余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质存货作出识别;
  4. 倘药房持有分销、进口及出口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质许可,药物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七月十九日第34/99/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一款b项的规定,同时宣告该许可失效。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一樓(文件收发小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需缴纳费用


审批所需时间

药物监督管理局自接获齐备申请文件日起计90日内完成审批。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此手续尚未提供网上进度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2-01-01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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