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填妥的申请表格 (按此下载) 【附注1】
- 递交剩余药物的清单、处理方法及其支持文件
附注:
- 如申请人属法人,须由具签署权限的经理、行政管理机关成员或机关主要据位人作出申请及签署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准照处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3樓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需缴纳费用
审批所需时间
药物监督管理局自接获申请文件齐备日起计90日内完成审批。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透过致电部门查询申请实时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透过信函或传真通知
创业及营商
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