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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及化学品接收、发还及销毁的行政手续

药物及化学品接收、发还及销毁的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需连同载有下列资料的书面文件一併递交:

  • 产品送交人的资料:如名称、联络方式(倘有)
  • 产品资料:名称、数量、批号(倘有)、有效日期(倘有)等;
  • 送交原因:过期、回收或破损等;
  • 送交人须于文件上签署及盖章(倘有)。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四樓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即时处理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2-01-0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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