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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物品监管

药物(西药)注册

服务简介

为本澳使用的药物进行登记。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1. 首次申请
    1.  申请人须为:
      1.  成药製造厂或拥有成药的药品公司;
      2.  持有“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牌照的公司。
  2. 续期申请
    1.  拟申请药物注册续期者。

服务结果:药物监督管理局向提出申请并符合审批要求的申请人发给药物注册准照。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药物监督管理局-注册厅-化学药及器械处

通讯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19楼

电话:(853) 2883 1906

传真:(853) 2852 4016

电邮:info@isaf.gov.mo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7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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