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申请用于喂养婴儿的已变化乳(如婴儿配方奶粉)的进口准照前,须先向药物监督管理局办妥相关产品的进口预先许可证。
办理资格:持有由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发出”受管制外贸活动登记”的商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在申请进口用于喂养婴儿的已变化乳时,必须递交以下文件及资料:
- 原产国或有权限当局对该产品所发出的自由销售证书或卫生证明书,卫生证明书上必须包括拟申请进口产品的批号及有效期;
- 外包装;
- 由生产商发出的”婴儿配方食品营养成分表”[pdf]
- 每次申请进口时必须填写相关的“预先许可”[doc][pdf]。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
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19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3个工作天内签发货物进口预先许可证。(服务承诺)
即日签发产品进口准照。(服务承诺)
相关规范或要求
第7/2003号法律 – 对外贸易法
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给予进口许可权限的货物名单
第28/2016号行政法规 – 婴儿配方食品营养成分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创业及营商
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