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在本澳巿场推出药品广告前,须先向药物监督管理局办妥相关广告的预先许可。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药品广告申请书”;
- 待审批的广告图文,倘若为有声电子广告,须提交製作的音频 / 视频材料(如录音带、录影带、 CD或 VCD光盘);
- 为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文献及 / 或证明文件;
- 以卫生专业人士为广告对象的药品广告,须提交刊登有关药品广品的刊物或信息媒介的对象纯为卫生专业人士的证明文件。
附注:
- 仅可接纳已依法获许可,在本澳巿场推出的药品所属的广告申请。
- “处方药物”的广告,仅可在向卫生专业人士提供的样品、刊物及其他信息媒介上作广告。
- 一份广告申请书只供一个广告申请之用。
- 超过一种药品时可使用”药品广告申请书补充页“。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
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19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30天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创业及营商
产品、物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