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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声称对健康有好处产品广告预先许可申请

声称对健康有好处产品广告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在本澳巿场推出声称对健康有好处产品广告前,须先向药物监督管理局办妥相关广告的预先许可。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已填妥的“声称对健康有好处产品广告申请书”;
  2. 由药物监督管理局发出的产品分类公函副本;
  3. 待审批的广告图文,倘若为有声电子广告,须提交製作的音频 / 视频材料(如录音带、录影带、 CD或 VCD光盘);
  4. 为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文献及 / 或证明文件。

附注:

  1. 根据规范一般广告活动的九月四日第7/89/M号法律第二章(广告的安装)第十九条(制度)第一款的规定,安装户外广告须事先领取由市政署发出的准照。
  2. 一份广告申请书只供一个广告申请之用。
  3. 超过一种产品时可使用”声称对健康有好处产品广告申请书补充页“。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

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19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15个工作天内发出声称对健康有好处产品广告预先许可申请的结果。(服务承诺)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7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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