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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出遗体搬迁许可的医学卫生证明

申请发出遗体搬迁许可用医学卫生证明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必须出示文件
    1. 办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2. 死者死亡地的医生或有权限机关签发的死亡证明书正本或鉴证影印本;
      *注: 详情请参考医学卫生证明申请表
  2. 必须递交文件
    1. 填妥的发出医学卫生证明申请表;
    2. 死者死亡证明书或死亡证明文件之影印本;
    3. 办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以企业或机构名义申请并曾提交者在证件有效期内不必每次提交] ;
    4. 死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5. 遗体已作适当卫生处理的声明或证明文件
      遗体入境时,应在申请时预先提交副本,正本应随遗体入境时附同备查
      遗体出境时,医学卫生证明内有要求时才提交,可在封棺时补交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 青茂 )办公大楼18楼

卫生局疾病预防及控制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 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期须预约 )


费用

澳门币 5元印花税票


审批所需时间

1个工作天内发出遗体搬迁许可的医学卫生证明。(服务承诺)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查阅以下连结:

医学卫生证明申请表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卫生局(SS)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1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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