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全年接受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办理手续:
申请者须填妥教育及青年发展局(以下简称 “教青局” )的“租借设备及场地申请表” (表格可于教青局网页下载),填妥借用申请表后,于办公时间内,可以亲临、邮寄、传真或电邮等方式交回职业技术教育活动中心、语言教学活动中心及石排湾营舍或亲临其他指定地点递交。
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租借设备及场地申请表;
- 首次借用场地的机构/团体,须递交已于本澳相关公共权限实体作登记的注册证明书副本或载有其章程的政府公报副本一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职业技术教育活动中心、语言教学活动中心及石排湾营舍
地址:路环石排湾蝴蝶谷大马路CN6a地段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9时至晚上7时
(公众假日、公共行政工作人员获准豁免上班及补假日全日关闭;倘公共行政工作人员获准豁免上班为下午,则开放时间为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亲职教育中心
地址:氹仔布拉干萨街濠景花园24至26座地下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9时至晚上9时30分
(指定公众假日不开放)
青年试馆
地址:澳门高伟乐街(塔石体育馆)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六 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
周日、公众假期及7月至8月暑假 上午10时至晚上10时
(指定公众假日不开放)
外港活动中心
地址:澳门新口岸毕仕达大马路综艺馆第2座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下午3时30分至晚上10时
周六 下午2时至晚上10时
周日、公众假期及7月至8月暑假 上午10时至晚上10时
(指定公众假日不开放)
骏菁活动中心
地址:澳门顺景广场近马场东大马路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下午3时30分至晚上10时
周六 下午2时至晚上10时
周日、公众假期及7月至8月暑假 上午10时至晚上10时
(指定公众假日不开放)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收费规定:
核准《使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辖下设施及场地的收费表》
第86/2021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缴费地点:
需携同已批准的申请表副本于办公时间内到教青局一楼或职业技术教育活动中心、语言教学活动中心及石排湾营舍缴费。
审批所需时间
1. 可预留的档期:90天
2. 最迟递交申请的期限:30个工作天 (注1)
3. 回复的期限:3个工作天 (注2)
4. 缴费的期限:5个工作天 (注3)
5. 缴费后欲更改使用日期的申请期限:5个工作天 (注4)
备注/申请须知
- 使用场地时须出示已缴费收据,才能使用场地。
- 需保持借出之场地及器材的清洁和完整,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负责。
注1:指拟使用日期前30个工作天。如申请以邮寄方式寄出,也以教青局收到申请表当日起计算。
注2:由教青局收到所需递交的文件当天起计算。
注3:由使用者接获批核通知当天起计算。教青局有权取消逾期者有关的使用申请。
注4:指原定使用日期5个工作天前提出申请,否则教青局有权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