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为促进教程人员的专业发展,建设优秀师资队伍,持续提升教程质素,教育及青年发展局(以下简称教青局)一直致力开展多元化的教程人员专业发展培训课程,并对完成培训课程的教程人员颁发证书。
如教程人员遗失或未能于时限内领取证书,可向教青局申请补发,只可获教青局补发“声明书”一次。
服务对象和申请资格:
服务对象为完成教青局举办的教程人员专业发展培训课程的教程人员。
教程人员参与的专业发展培训课程出席时数达八成或以上,并且通过倘有的评核(实际情况请留意各课程简介/章程的内容),无须申请便可获发证书。
须知:
证书于“教师天地”公佈可领取证书信息一年后仍未被领取,本局将不续保存;教程人员遗失或未能于时限内领取证书,可向教青局申请补发,只可获教青局补发“声明书”一次。
服务结果:
完成教青局举办的教程人员专业发展培训课程的教程人员获发证书(实际情况请留意各课程简介/章程的内容)。
如教程人员遗失证书,按申请可获教青局补发“声明书”一次。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教育资源中心
通讯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926号
电话:(853) 8395 9106 / 8395 9200
传真:(853) 8395 9131
电邮:cre@dsedj.gov.mo / docente@dsed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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