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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人员专业发展培训课程证书

申请补发教学人员专业发展培训课程证明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全年接受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教程人员遗失教程人员专业发展培训课程证书,或未能于时限内领取证书,可向教青局申请补发“声明书”一次。(不补发证书)

申请者须递交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姓名、教程人员编号或身份证编号、联络电话、拟申请补发“声明书”的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及上课日期,并简述申请理由。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教育资源中心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926号地下服务台
办公时间:週一至五上午10时30至晚上7时
(澳门特区政府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全免


审批所需时间

自递交完备文件翌日起计9个工作日发出“声明书”。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教育资源中心自接受书面申请后9个工作日内发出“声明书”。

如有查询,请致电教育资源中心(电话:8395 9106 / 8395 9200)。

领取服务结果:

凭电话短讯通知或课程编号,亲临教育资源中心领取或代领。

教程人员领取“声明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教青局发出的教程人员证(正、副本均可)。

代领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或教程人员证,以及“声明书”持有人的教程人员的身份证或教程人员证(正、副本均可)。


资料提供:教育及青年发展局(DSEDJ)

最后更新时间:2020-10-09 16:15

教育 非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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