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全年接受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18岁以下申请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填妥相关表格及出示以下文件的正本,并同时递交影印本乙份:
-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有权限实体发出超过90天(不考虑延期的时间)在澳门居留或逗留许可,连同有效的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 学歷证明或最近期的学年/学期成绩;
- 报读初中教育者,必须递交小学毕业证书或证明;报读高中教育者,必须附上初中毕业证书或证明。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教育心理辅导及特殊教育中心(永宁)
澳门菜园路415号永宁广场大厦3座,GF-1F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自接收已填妥的申请表及完成递交的文件起计4个工作日内联络家长,回复到校办理报名手续或与学校人员见面的时间,并予以跟进(于学校假期期间,如暑假、圣诞节、春节,以及学期末求助个案繁多时例外)。(服务承诺)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