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例 第42/99/M号法令:对年龄介乎五岁至十五岁之间之儿童及少年实行义务教育。 第9/2006号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 第28/2020号行政法规 - 本地学制正规教育学生评核制度。 第29/2020号行政法规 - 特殊教育制度。 第109/2020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 订定特殊教育小班每班学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