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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等教育

持续进修发展计划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旨在创造终身学习条件,鼓励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与计划,藉持续进修或考取认证,以提升个人素养和技能,从而配合经济产业多元发展及营造学习型社会。

服务对象和申请资格:

2023年至2026年任一年12月31日或之前年满15岁的澳门居民,自有关年份1月1日起自动成为该计划的受益人。

受益人参与第五阶段“计划”:

参与本地持续教育课程的受益人须持澳门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到获纳入“计划”项目标机构报名,受益人须提供有效的本地手提电话号码,并接收由教青局发出的一次性验证码,方完成报读程序,而同一电话号码最多供2人使用;若未能出示其本人身份证/电子身份,则无法报名,另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每次出席课程,受益人和导师均须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通过教青局的签到设备进行签到及签退。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持续教育处

通讯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电话:(853)2842 5199

传真:(853)2842 5120

电邮:pdac@dsedj.gov.mo


资料提供:教育及青年发展局(DSEDJ)

最后更新时间:2023-09-0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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