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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等教育

“学校发展资助计划”申请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在非高等教育范畴内,教育基金透过制定“学校发展资助计划”资助章程,以无偿资助的方式资助本地学制的不牟利私立学校开展各类符合基金宗旨,并具发展性的教育项目和活动。

服务对象和申请资格:

澳门非高等教育范畴本地学制的不牟利私立学校均属本计划的资助对象,学校须以校部为单位,向基金提交学校发展资助计划的资助申请。

服务结果:

  1. 当审批程序完成后,教育基金以“公函”和“承诺书”将资助审批结果通知澳门非高等教育范畴本地学制的不牟利私立学校。
  2. 澳门非高等教育范畴本地学制的不牟利私立学校须由办学实体代表签署“承诺书”,并交回教育基金存证。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教育基金

通讯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 7-9 号 1 楼

电话:(853)2855 5533

传真:(853)2871 3089

电邮:FE@dsedj.gov.mo


资料提供:教育及青年发展局(DSEDJ)

最后更新时间:2023-06-0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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