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全年接受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可提交至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 需填妥“学生声明/证明书申请表”的栏目。
- 可由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受益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提交申请。
- 根据第24/2020号行政法规的规定,本局自2020年9月27日起,可发出和提供《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声明书》的电子证明。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网上办理:
https://www.publicservice.gov.mo/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自接收已填妥的申请表及须递交的文件翌日起计2个工作日内发出。(服务承诺)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853) 8397 2512
领取的人士可以是受益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并于领取时出示受益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副本,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