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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等教育

学生及青年年度活动资助计划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推动学生及青年参与各类有益身心、有利全人发展的活动/计划,并鼓励其参与社会事务、加强对国家和本澳的归属感。

服务对象和申请资格:

  1. 在澳门依法成立的非牟利社团。
  2. 本澳私立高等院校,并须由其拥有人提出申请。
  3. 持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并在本澳高等院校修读高等教育课程的学生,须经学生所属本澳高等院校同意并为学生个人提出资助申请(私立高等院校须由其拥有人提出)。

服务结果:

资助结果将透过公函形式通知。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学生厅及青年发展处

通讯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及5楼

电话:(853) 8396 9380、(853) 83969364、(853) 83969341、(853) 83969240

电邮:
afees@dsedj.gov.mo
ddj_saaj@dsedj.gov.mo


资料提供:教育及青年发展局(DSEDJ)

最后更新时间:2023-11-0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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