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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活动

图书馆流通服务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一、申请读者证;

二、图书资料借阅服务;

三、影印文献资料。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一、申请读者证

澳门居民、非本地雇员、在澳就读之外地学生、在澳门置业、经商的外地人士、旅客或其他人士。

适用范围
读者证申请适用于以下人士:

  1. 澳门居民;
  2. 非本地雇员 (驻澳工作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由申办读者证日起计算);
  3. 在澳就读之外地学生 (学生证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由申办读者证日起计算);
  4. 在澳门置业、经商的外地人士:
    1. 合法逗留澳门的外地人士 (入境逗留期不少于三个月,由申办读者证日起计算);
    2. 持有本澳物业或营商证明文件的外地人士 (如:物业登记证明、买卖合约、房屋税单、商业登记等);
  5. 旅客或其他人士:合法逗留澳门的外地人士 (入境逗留期不少于三个月,由申办读者证日起计算) ,并需出示正本核对;申请者须由一名年满十八岁,并持有澳门公共图书馆读者证的人士作担保人方可申请。

二、图书资料借阅服务

凡已申领澳门公共图书馆读者证人士

三、影印文献资料

公众

适用范围

一、申请读者证

澳门公共图书馆 (议事亭藏书楼除外)

二、图书资料借阅服务

澳门公共图书馆 (议事亭藏书楼除外)

三、影印文献资料

澳门公共图书馆 (流动图书馆除外)

服务结果

一、申请读者证

成功办理申请的人士可获发读者证,可凭本人有效读者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于澳门公共图书馆 (议事亭藏书楼除外) 外借图书及影音资料。

二、图书资料借阅服务

凡已申领澳门公共图书馆读者证人士可凭本人有效读者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于澳门公共图书馆 (议事亭藏书楼除外) 外借图书及影音资料。

三、影印文献资料

文献资料影印。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 : 文化局 ─ 公共图书馆管理厅辖下澳门公共图书馆

通讯地址 : 澳门岗顶前地3号何东图书馆

电话 : (853) 2837 7117 / (853) 2893 0077 / (853) 2893 0966

图文传真 : (853) 2831 4456

电邮 : inf.bp@icm.gov.mo

网址 : www.library.gov.mo


资料提供:文化局(IC)

最后更新时间:2019-01-1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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