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申请资格:
学习活动补助:
- 单亲家庭;
- 家庭总收入低于最低维生指数;
- 其将或已成为本局一般援助金的受益家团;及
- 有子女就读于幼稚园、小学、中学或大学。
护理补助:
- 家庭总收入低于最低维生指数;
- 将或已成为本局一般援助金的受益人;及
- 经确定长期患有精神病、中重度贫血(血红蛋白 九克 或以下)、恶性肿瘤、糖尿病及其合併症病患、重要器官功能不全、播散性红斑狼疮、结核病(在治疗中)和需要进食流质食物、造口病患、或因疾病以致长期卧床,又未在公立或受政府资助的院舍、或卫生局辖下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照顾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残疾补助:
- 家庭总收入低于最低维生指数;
- 将或已成为本局一般援助金的受益人;及
- 属智障、双目严重弱视、听觉严重受损、严重肢体伤残(如截肢、失去手掌或脚掌和严重丧失手指功能等)、因残疾以致长期卧床、全身或半身瘫痪,并未在公立或受政府资助的院舍、或卫生局辖下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照顾或住院治疗的残疾人士。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人及家团成员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影印本(须带备正本供核对);
- 申请人及家团成员的入息证明;
- 申请人及家团成员的在学证明文件(如有效的学生证);
- 患病及缺乏工作能力的人士须递交由卫生局、镜湖医院或澳门科大医院签发的近期医生证明;
- 失业人士须递交由劳工事务局发出的求职登记证明;
- 现居所的近期水费单、电费单、屋租 / 楼宇按揭及其他开支的证明文件;
- 申请人须填写由社会工作局编制与申请服务内容相关之文件;
- 申请人同意社会工作局向其取得用作分析及评估申请内容所需的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按申请人居住地址所属区份的社会工作中心申请:
中南区(沙梨头)社会工作中心
地址:澳门提督马路23-A号朗悦居1楼
电话:(853) 2858 0981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北区(台山)社会工作中心
地址:澳门台山新街1至15号利达新村第二期2楼
电话:(853) 2859 6457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西北区(青洲)社会工作中心
地址:澳门莲花广场青洲坊大厦第一座 2楼 A
电话:(853) 2822 5744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氹仔及路环社会工作中心
地址:路环和谐大马路20号居雅大厦地下
电话:(853) 2882 5077 / (853) 2882 5301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氹仔及路环社会工作中心(氹仔分站)
地址:澳门氹仔地堡街泉福新村第二期第五座地下AI
电话:(853) 2882 7285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申请人提交所有文件后,社工局于四十五天内作出回复。 (服务承诺)
备注 / 申请须知
- 祖孙家庭的被照顾就学者,亦可按规定收取学习活动补助;
- 收取学习活动、护理或残疾补助之人士不影响个人或家团成员正于社工局领取之援助金;
- 护理补助和残疾补助不得同时兼收,但其中一项则可与学习活动补助同时兼收;
- 补助之申请获批准后的翌月开始发放;
- 当受益人或家团成员不再符合领取特别援助的条件,应立即主动通知社会工作局,并在该事实发生后的翌月停止领取有关补助,及将多收的补助全数退还。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可向申请人居住地址所属区份的社会工作中心查询:
中南区(沙梨头)社会工作中心
地址:澳门提督马路23-A号朗悦居1楼
电话:(853) 2858 0981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北区(台山)社会工作中心
地址:澳门台山新街1至15号利达新村第二期2楼
电话:(853) 2859 6457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西北区(青洲)社会工作中心
地址:澳门莲花广场青洲坊大厦第一座 2楼 A
电话:(853) 2822 5744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氹仔及路环社会工作中心
地址:路环和谐大马路20号居雅大厦地下
电话:(853) 2882 5077 / (853) 2882 5301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氹仔及路环社会工作中心(氹仔分站)
地址:澳门氹仔地堡街泉福新村第二期第五座地下AI
电话:(853) 2882 7285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