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 本澳的收养评估准则为何?
- 在完成评估后需要等待多久才能获配对未成年人?
- 在本澳可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状况是怎样的?
- 外地居民可否直接向社会工作局以书面方式提出收养本澳儿童?
- 倘外地居民与本地居民拟收养本澳同一名儿童,而他们的条件相若,那社会工作局应如何处理?
1. 本澳的收养评估准则为何?
收养家庭首要符合《民法典》第1828条得作出收养之人的规定(如年龄差距不逾50岁等),除此以外,社会工作局亦会就收养申请人的健康状况、性格特点、生活方式、经济状况、能否照顾被收养人的需要、教育态度和能力等作出综合性评估。
2. 在完成评估后需要等待多久才能获配对未成年人?
申请人获评估符合本澳收养资格后,将获发收养轮候通知书,并会被纳入社会工作局之收养轮候名单,一旦有可被安排收养之未成年人,便会因应可被收养儿童实际情况及需要,并以儿童的利益为优先考虑,按收养家庭的情况、对收养对象性别、年龄及健康状况的意愿和要求等各方面进行评估。然而由于近年可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不多,故社会工作局完成收养能力评估后,不能具体订出获配对未成年人的时间,申请人需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