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申请者可在活动举行前60日向社会工作局提出活动资助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以邮寄或亲临方式提交申请文件
首次申请:填妥偶发性活动资助制度之“甲式申请书”、“机构 / 社团资料表”及连同“偶发性活动资助申请表”;
非首次申请:填妥偶发性活动资助制度之“乙式申请书”及连同“偶发性活动资助申请表”;以及按社会工作局要求补充的机构 / 社团或活动资料。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家庭及社区服务厅
地址:澳门莲花广场青洲坊大厦第一座2楼A
电话:(853) 8399 7006
防治赌毒成瘾厅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77号御景湾地下
电话:(853) 2878 1791
儿童及青少年服务处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0楼
电话:(853) 8399 7703
长者服务处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3楼
电话:(853) 8399 7705
康復服务处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1楼
电话:(853) 8399 7756
社会重返厅
地址:澳门飞喇士街(筷子基南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二座1楼D座
电话:(853) 2859 4946
上述地点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电话:(853) 2845 1515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邮寄申请
把填妥的申请表及相关文件邮寄至社会工作局 – 澳门西坟马路6号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收齐完整资料后翌日起计19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批结果。(服务承诺)
相关规范或要求
第22/95/M号法令[1995年5月29日《澳门政府公报》第22期第一组]- 订定澳门社会工作司对从事社会援助活动之私人实体之援助形式。
第54/GM/97号批示[1997年9月1日《澳门政府公报》第35期第一组]– 更新及明确给予私人及私人机构财政资助应遵守之一般规则。
请查阅以下连结
偶发性活动资助制度申请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电话查询
家庭及社区服务厅
电话:(853) 8297 1650
防治赌毒成瘾厅
电话:(853) 2878 1791
儿童及青少年服务处
电话﹕(853) 8399 7703
长者服务处
电话﹕(853) 8399 7705
康復服务处
电话﹕(853) 8399 7756
社会重返厅
地址:澳门飞喇士街(筷子基南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二座1楼D座
电话:(853) 2859 4946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电话及信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