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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

社会服务设施准照服务

常见问题

  1. 如经营托儿所,当遇暴雨或台风时是否有规范上课的相关指引?
  2. 哪些类型的社会服务设施需要向服务对象收集疫苗接种数据?
  3. 如托儿所经营范围内包括提供膳食服务,应注意哪些规定?
  4. 受資助托兒所的招收幼兒程序需要受哪些規範?

1. 如经营托儿所,当遇暴雨或台风时是否有规范上课的相关指引?

关于托儿所于暴雨或台风期间的上课安排,请参考社会工作局发出的《托儿所暴雨及台风措施指引》。


2. 哪些类型的社会服务设施需要向服务对象收集疫苗接种数据?

卫生局自2009年4月1日根据第16/2008号行政法规关于「防疫接种制度」的规定,要求所有为18岁以下人士提供服务的社会服务设施,必须要求使用者出示有关之疫曲接种证明文件,尤其是托儿所更必须要求幼儿在申请入托时出示有关数据。

附注﹕ 社会服务设施防疫及卫生信息站


3. 如托儿所经营范围内包括提供膳食服务,应注意哪些规定?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物源性疾病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学校、幼儿园及托儿所等同类场所应遵守市政署发出的《供膳学校食物安全卫生管理指引


4. 受資助托兒所的招收幼兒程序需要受哪些規範?

請參考社會工作局發出的《受資助托兒所招收幼兒程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