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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用服务(体育局)

以团体名义租用场地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1. 为确保团体场地能在当月常规时间内用场,每月的场地租用申请表必须在上月 20日之前递交到体育局。
  2. 若属偶然性租用,则必须在 10日前递交到体育局。
  3. 而偶然性非体育活动租用,则必须在活动前 3个月递交到体育局。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采用预先租用的方式,必须先向体育局递交体育局公共体育设施网络租场申请表(DGED 格式六)。(可在体育局网页下载或到体育局及辖下各场地索取)
  2. 取得用场通知后,在正常用场日期前到体育局交付租金便可用场。

附注:

  1. 有关查询用场情况可浏览体育局网页的场地使用时段表
  2. 有关申请镜平学校(中学部)室外篮球场租用情况,可致电(853)2842 3118或(853)2842 3119与学校联络;有关场地之使用时段查询,可浏览此连结
  3. 有关广大中学室外篮球场租用情况,可致电(853)2836 7585与学校联络。
  4. 搜索可供团体租用之场地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体育局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818号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注:只接收申请文件)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注:只接收申请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费用

参阅体育局场地介绍内容中的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常规性体育活动租用(以每月为单位) – 每月租用场地申请书应在上月二十日之前呈报,本局将于翌月前作出回复(团体)。

偶然性体育活动租用 – 租用场地申请书应在活动前10天呈报,本局将于5个工作天内作出回复(团体)。

偶然性非体育活动租用 – 租用场地申请应在活动前3个月,本局将于30天内作出回复(团体) 。


资料提供:体育局(ID)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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