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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体育社团赛事支援

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常规性体育活动(以每月为单位):团体应在上月20日之前向体育局提交每月租用场地申请书;

偶然性体育活动:团体应在活动前10天提交租用场地申请书。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由团体自行撰写信函提前向本局申请租借场地及设备。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体育局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818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按照下列相关法例支付场地及设备费用。


审批所需时间

收齐申请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的工作部门及单位转介体育社团的申请。


备注/申请须知

没有


相关规范或要求

没有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电话/电邮/书面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电话/信函通知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上述团体理事长或具权限的人士签收信函


资料提供:体育局(ID)

最后更新时间:2017-07-2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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