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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

丧葬津贴之申请

服务简介

根据第4/2010号法律《社会保障制度》第五十四条有关丧葬津贴的规定,已承担社会保障制度受益人丧葬费用的人士,透过申请可获发放丧葬津贴。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1. 死者须为登录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人;
  2. 申请人须为承担受益人丧葬费用者。

服务结果

向合资格申请者发放丧葬津贴金额为2,750澳门元。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基金发放处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电话:(853)2853 2850

24小时语音热线:(853)2823 8238

传真:(853)2853 2840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资料提供:社会保障基金(FSS)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6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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