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供款按季度缴纳,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缴纳前一季度之供款,由受益人自行缴纳全份供款。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受益人可以其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或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透过以下方式缴纳供款:
- 申请人可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以下电子渠道办理:
1.1. “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或
1.2. “一户通”网上平台 (https://www.mo.gov.mo/home);或
1.3. 社保基金网页“网上服务”。 (https://www.fss.gov.mo/zh-hant/eservice) - 指定银行
– 银行名单及缴纳方式请参阅电子化供款渠道专题网页; - 自助服务机
– 「政付通」电子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工具缴款;
– 以澳门通卡拍卡缴款。 - 市政署辖下指定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缴纳方式)
- 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缴纳方式)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社保基金各服务点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 - 市政署辖下指定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
办公时间可参阅以下网页:
http://www.fss.gov.mo/uploads/media/dc/payment_channels_of_iam.pdf - 指定银行
http://www.fss.gov.mo/zh-hant/sites/epayment/id/29 - 自助服务机
设置地点及开放时间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dsi.gov.mo/eservice/zh/muti-kiosk-service.jsp
费用
供款金额:按行政长官批示订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供款金额为每月90澳门元。
备注/申请须知
- 受益人如选择以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缴款,有关编号可于供款月内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本基金“网上服务”平台取得。
- 如要办理自动转帐服务,需于供款月前到相关的银行办理;倘于供款月内才办理手续,自动转帐之生效日期将由紧接之下一个供款季度开始。
- 除自动转帐服务将于供款月(1、4、7、10月)之最后一个工作天经相关的银行自动扣除供款外,使用网上银行、中银e道缴纳供款之人士请留意各银行相关服务的截数期限,以免逾期供款。
- 逾期缴纳供款
不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供款不得补交,但属下列情况除外:
4.1 在相关法定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加上迟延利息进行缴纳,其每月利率为所欠供款总额的百分之三,不足一个月亦按一个月计算,倘所计算的利息金额少于50澳门元,则按50澳门元征收(须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缴纳);
4.2 属于经由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接纳的不可抗力情况。
相關規範或要求
受益人如有收取社會工作局的一般援助金,其收取該援助金期間所承擔的供款金額可由社會工作局補助,為此受益人須向社會工作局作出申請。
社会保障
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