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不被列入分配款项名单的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可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声明异议。账户拥有人于相关历年内因下列原因而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期间,亦视为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时间,账户拥有人必须自行提供充分证明:
- 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
- 住院;
- 年满六十五岁且住所在内地;
- 未年满六十五岁但基于健康原因,尤其因须接受非住院护理、姑息治疗、康复服务或须家人照顾而常居内地;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为在社会保障基金注册的雇主提供工作;
- 负担住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主要生活费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工作;
- 公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而担任职务或履行其他公务;
- 基于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的理由;
- 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至少有183日。
服务结果
账户拥有人递交声明异议,经本基金分析及处理后,倘符合分配款项的资格会被列入款项分配名单。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公积金综合事务处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三盏灯综合大楼)
地址: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地址: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三盏灯综合大楼)
电话:(853) 853 2850
24小时语音热线:(853) 2823 0230
传真:(853) 2853 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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