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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央积金的声明异议

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至少有183日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提出获得2024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7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账户拥有人可亲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声明异议表格(RP)(填表样本)
  2. 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填写声明书(C/9)(填表样本),详述2023年在澳门的居住时段、生活及工作的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如账户拥有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的账户拥有人声明异议手续
*如账户拥有人于款项分配当年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三盏灯综合大楼)
      地址: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地址: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账户拥有人交齐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25个工作日内社会保障基金会透过公函回复审批结果。(服务承诺)

注:倘因个案特殊而未能按时完成,则在递交申请表的翌日起计15个工作日内通知账户拥有人。


备注/申请须知

对2024年度的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名单提出声明异议,账户拥有人须递交 2023年期间的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1. 登入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查阅
  2. 电话:(853) 2853 2850
  3. 亲临社会保障基金服务点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以邮寄公函通知


资料提供:社会保障基金(FSS)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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