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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制度供款

投诉雇主无供款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投诉人可亲临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保基金各服务点办理:

  1. 投诉雇主无供款之投诉书(格式FSS/DC-20)填表样本)(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2. 出示投诉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如由他人代交,则可出示投诉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工作证明影印本(如劳动合同、发薪记录、出勤记录、在职或离职证明等)。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

审批所需时间

自投訴人遞交投訴書的翌日起計,15個工作日內以公函通知投訴人個案之跟進情況。(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投诉人须清晰填妥投诉雇主无供款之投诉书上的资料,尤其须明确提供雇主资料(公司名称、地址及电话),以便跟进有关个案。


资料提供:社会保障基金(FSS)

最后更新时间:2024-08-15 12:53

社会保障 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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