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已获土地临时佔用准照之自然人或法人
申请方式
邮寄或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办理时限
须于准照期满前 60天至30天的期间内。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必须出示文件:
没有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三十三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 免申请手续费;
- 佔用费于准照内订定。
缴费说明:
- 由财政局征收佔用费。
审批所需时间
按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没有
相关规范或要求
- 第10/2013号法律第七十七条及续后条文。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没有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由土地委员会透过双挂号方式邮寄或自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的文件:
- 收据、身份证明文件及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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