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工程的关系人
申请方式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书(U016C)(P2);
- 如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名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式样相同及须出示正本作核对;
- 如申请人为法人,须填写「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
- 使用准照影印本;
- 建筑计划竣工图则(共三份);
- 建筑工程设计说明文件(倘属单一楼宇制度登记);
- 倘与竣工检验申请所递交的不相符,须递交: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三十三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印花税:
每一版:澳门元5.00 元
每一份证明书,加上:澳门元10.00元
缴费说明:
- 可以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澳门通、MPay、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澳门中银手机银行、丰付宝、广发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UePay澳门钱包、支付宝、微信支付、支票或本票支付,批准后缴交;
- 按照第22/2008号行政法规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使用支票作为支付工具时,有关签发日期不得早于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额等同或超过澳门元5万元者,必须附同该银行的付款保证(或必须以本票缴付);
- 可使用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信用卡机构或大西洋银行发出的信用卡/借记卡,付款总金额必需相等/少于澳门元10万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记卡缴费仅可使用一张信用卡缴付全数。于每年的最后七个工作日内不接受信用卡/借记卡缴款。
注:
澳门通、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1,000元 ;
MPay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20,000元。
审批所需时间
办理时间:约20天
备注/申请须知
- 在发出楼宇竣工证明书前,工程须先获发使用准照,且必须已遵守及完成倘有的土地批给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负担的规定、以及相关实体就工程计划所发出的意见;
- 此楼宇竣工证明书是作为办理门牌、财政局房屋编号及物业登记局物业登记的所需文件;
- 关于各文件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如下:
- 技术数据表/独立单位说明书:有关电子文件的制作指引可于土地工务局网页下载;
- 分层建筑物管理规章:Microsoft Word文件 / Microsoft Office 2010或之前版本。
相关规范或要求
- 参考土地工务局《 建筑、扩建工程计划 – 审批准则及行政程序指引 》的相关内容。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透过土地工务局收据上的查询编号及收件编号,可以在土地工务局网页查悉相应申请的进度状况。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单挂号方式邮寄
- 电话短讯通知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的文件:
- 收据
- 公司盖章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表格下载
U016C(P2),U035(填写指引,电子文件制作指引),U022C(填写指引,电子文件制作指引),O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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