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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工程

工程竣工通知 (只适用按第79/85/M号法令进行审理的个案)


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工程的关系人

申请方式

  •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 属于市政署/药物监督管理局/旅游局一站式发牌场所则前往市政署/药物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书(U033C)(N1)
    1. 如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名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式样相同及须出示正本作核对;
    2. 如申请人为法人,须填写「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
  2. 负责指导工程及实施工程之人士或其代表签署之责任书,声明工程是按批准之计划进行(U036C)/(U037C);
  3. 工程纪录簿。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三十三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任何税项


审批所需时间

没有相关规定


备注/申请须知

  • 本竣工通知表格不适用须申请发出使用准照的情况下使用,倘属于建筑或扩建工程计划的申请竣工检验,以便发出使用准照的情况,应透过由土地工务局制定的C3-建筑、扩建工程计划 – 竣工检验申请表格作出;
  • 指导工程技术员及实施工程建筑商/建筑公司的责任书内须指出有关工程是否已按照被核准的计划完成;
  • 倘属于须获发给行政准照时,有关工程计划的竣工检验将与行政准照之验收一并进行;
  • 于第14/2021号法律生效前已递交且获得核准批示之个案,除费用之征收外,将源用8月21日第79/85/M号法令之规定作审理;
  • 倘竣工情况与已核准计划存在差异时,需事前另行递交相关的工程修改计划。当计划获核准后,才可递交工程竣工通知。

相关规范或要求

  • 指导工程技术员及实施工程建筑商/建筑公司的责任书内须指出有关工程是否已按照被核准的计划完成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没有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没有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的文件:

没有

表格下载

U033C(N1)U036CU037CO015


资料提供:土地工务局(DSSCU)

最后更新时间:2023-05-3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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