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工程的关系人
申请方式
-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 属于市政署/药物监督管理局/旅游局一站式发牌场所则前往市政署/药物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书(U033C)(N1);
- 如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名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式样相同及须出示正本作核对;
- 如申请人为法人,须填写「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
- 负责指导工程及实施工程之人士或其代表签署之责任书,声明工程是按批准之计划进行(U036C)/(U037C);
- 工程纪录簿。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三十三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任何税项
审批所需时间
没有相关规定
备注/申请须知
- 本竣工通知表格不适用须申请发出使用准照的情况下使用,倘属于建筑或扩建工程计划的申请竣工检验,以便发出使用准照的情况,应透过由土地工务局制定的C3-建筑、扩建工程计划 – 竣工检验申请表格作出;
- 指导工程技术员及实施工程建筑商/建筑公司的责任书内须指出有关工程是否已按照被核准的计划完成;
- 倘属于须获发给行政准照时,有关工程计划的竣工检验将与行政准照之验收一并进行;
- 于第14/2021号法律生效前已递交且获得核准批示之个案,除费用之征收外,将源用8月21日第79/85/M号法令之规定作审理;
- 倘竣工情况与已核准计划存在差异时,需事前另行递交相关的工程修改计划。当计划获核准后,才可递交工程竣工通知。
相关规范或要求
- 指导工程技术员及实施工程建筑商/建筑公司的责任书内须指出有关工程是否已按照被核准的计划完成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没有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没有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的文件: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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