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工程的关係人
申请方式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书(U043C)(N2);
- 如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名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式样相同及须出示正本作核对;
- 如申请人为法人,须填写「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
必须出示文件:
- 倘在土地工务局核对相似笔迹,须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三十三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任何税项
审批所需时间
约10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 倘申请拆卸非法工程竣工证明书,在审批完成时,土地工务局将按此手机号码发出短讯,通知申请人取回复函件;
相关规范或要求
- 参考土地工务局《非法工程拆卸指引 》的相关内容。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透过土地工务局收据上的查询编号及收件编号,可以在土地工务局网页查悉相应申请的进度状况。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单挂号方式邮寄
- 电话短讯通知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的文件:
- 收据
- 公司盖章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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