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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家居简单装修工程

非家居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預先通知


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自然人或法人

申请方式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书(U008C) (R2)
    1. 如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名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式样相同及须出示正本作核对;
    2. 如申请人为法人,须填写「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
  2. 与工程地点相符的物业登记书面报告(查屋纸)或买卖合约影印本;
  3. 与预计施工期相符的工作意外和职业病保险(即劳工保险)正本或影印本;
  4. 倘有门面的工作内容;
    1. 现有门面彩色照片;
  5. 倘通知人为租客;
    1. 与工程地点相符之租约影印本;
    2. 业权人同意施行更改、保养及维修工程的声明书 (U009C);
  6. 倘通知人为受权人;
    1. 授权书上签署人应证明其在此行为中的身份;
  7. 当工程完成时,需向土地工务局递交竣工通知(U074C) (N4)
    1. 如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名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式样相同及须出示正本作核对;
    2. 如申请人为法人,须填写「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
    3. 现场完工后的实况照片。

必须出示文件:

  1. 倘在土地工务局核对相似笔迹,须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2. 提交文件影印本时,须出示相关正本以便于土地工务局核对。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三十三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任何税项。


审批所需时间

  • 约十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 应在预计开始施工日提前十个工作天递交「非家居更改、保养及维修工程预先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 “通知”经盖有本局专用印章后,须张贴于工程地点的单位入口当眼处,才可开展有关的工程;
  • 本“通知”适用于实用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非住宅用途单位,以及工程不涉及变更单位的用途、面积或楼宇的结构且不影响单位内倘有的消防系统正常运作;
  • 本「通知」不适用于在被评定或待评定的不动产,不适用涉及缓冲区或临时缓冲区的室外工程,不适用于已发出禁制令之工程,亦不适用于须申领行政准照的场所,例如「饮食及饮料场所」等;
  • 不适用本「通知」的更改、保养或维修工程,可透过「申请核准更改工程(修改)计划」或「申请核准维修/保养工程(修改)计划」表格作出申请;另外,已发出禁制令之工程,应向本局递交更改/合法化工程计划或合法化工程计划;
  • 按第38/2022号行政法规《都市建筑法律制度施行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七款,如工程未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所有人须于施工期届满的五个工作日前通知土地工务局延长施工;
  • 按第38/2022号行政法规《都市建筑法律制度施行细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豁免本「通知」的费用;
  • 工程完成后,须通知土地工务局工程竣工;
  • 外墙突出物须位于单位的对应外墙范围内及须遵守下列指引:
    • 门面装饰:距离人行道的高度少于2.7公尺,向外伸越不应多于10公分,距离人行道的高度介于2.7公尺至3.5公尺之间,向外伸越不应多于50公分,距离人行道的高度大于3.5公尺,向外伸越不应多于75公分。而外港新填海区(NAPE),外墙突出物在任何高度范围向外伸越均不得超过10公分;
    • 空调机与排气管道:高度限制与向外伸越的长度与上述第6.1点所指的规定相同,另外应采用对其他单位使用人构成最少振动及热气排放影响的方式进行安装;
  • 倘场所预计定员不超过50人,则出口门宽度应不少于90公分;预计定员在51人至100人时,疏散出口之数目须不少于两个,每个出口门宽度应不少于85公分;以上两种情况的疏散通道宽度均不应少于100公分;
  • 逃生距离的规定如下:
    • 位于地面层的单位:无出口选择的情况下为30米 / 有出口选择的情况下为45米;
    • 非位于地面层的单位:无出口选择的情况下为18米 / 有出口选择的情况下为30米;
  • 工作意外和职业病保险单(劳工保险)标示的地点须与工程地点相符;投保人须为通知人、建筑商或建筑公司的任一方;同时土地工务局不接受暂保单(cover note)形式的保险文件;
  • 若于工程期间需临时佔用周边行人道,通知人士向市政署申请“公共街道临时佔用准照-围板及排栅”;倘若工程涉及影响公共交通,则须向交通事务局申请“临时交通措施”;
  • 根据第8/2014号法律的规定,在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之全日,以及在平日晚上7时至翌日上午9时,不准进行可产生任何骚扰噪音的工程。

相关规范或要求

  • 工作意外和职业病保险单(劳工保险)标示的地点须与工程地点相符;投保人须为通知人、建筑商或建筑公司的任一方;同时土地工务局不接受暂保单(cover note)形式的保险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透过土地工务局收据上的收据编号,可以在土地工务局网页查悉相应申请的进度状况。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单挂号方式邮寄
  • 电话短讯通知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的文件:

  • 收据
  • 公司盖章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表格下载

U008C(R2)U009CO015U074C(N4)


资料提供:土地工务局(DSSCU)

最后更新时间:2023-11-2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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