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自然人或法人
申请方式
前往公共建设局或市民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书 (公共下水道网络记录图申请表)及「法人代表声明书」,表格可透过网页下载或于公共建设局服务地点索取;
- 如签署人为自然人,可在公共建设局核对签名;
- 倘以受权人身份作出申请,须递交授权书;
- 倘以业主身份申请,应附同物业登记证明影印本;
- 倘以承租人身份申请,应附同租约影印本;
- 倘以管理公司代表身份申请,应附同商业登记证明影印本;
- 倘为法人,尚须填写「法人代表声明书」。
必须出示文件:
- 倘在公共建设局核对签名,须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公共建设局
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九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
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点半至5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申请手续费
审批所需时间
10个工作天(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没有相关资料提供。
相关规范或要求
没有相关规范或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透过公共建设局收据上的查询编号及收据编号。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平邮方式邮寄;
- 亲临收取;
- 电子邮件收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的文件:
- 收据正本及领取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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