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工程的关系人
申请方式
-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 属于市政署/药物监督管理局/旅游局一站式发牌场所则前往市政署/药物监督管理局/旅游局署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书(U069C (N3));
- 如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名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式样相同及须出示正本作核对;
- 如申请人为法人,须填写「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
- 编制计划技术员的责任书(U021C);
- 指导工程技术员的责任书(U036C);
- 实施工程建筑商/建筑公司的责任书(U037C);
- 防火安全系统安装实体的责任书;
- 最后一份工程报表(光盘);
- 工程纪录簿;
- 竣工图(一套)及其电子文件;
- 倘有消防局发出的检查笔录。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三十三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任何税项
审批所需时间
没有相关规定
备注/申请须知
- 本竣工通知表格不适用须申请发出使用准照的情况下使用,倘属于建筑或扩建工程计划的申请竣工检验,以便发出使用准照的情况,应透过由土地工务局制定的C3-建筑、扩建工程计划 – 竣工检验申请表格作出;
- 若有关工程超过一份工程报表或一本工程纪录簿时,应于前阶段时已按第38/2022号行政法规第三十八条及第四十条的规定将早前的工程报表及工程纪录簿递交予土地工务局(倘属一站式服务则向发牌机构提交):然而,倘前阶段未有递交已用尽的工程纪录簿,亦应于作出简单检验申请时递交所有的工程纪录簿;
- 竣工图应与早前已被核准计划完全相同,倘涉及修改时,应另行递交有关的修改计划作审批;
- 竣工图及其电子文件,并请按以下规格:
- 图则折迭成A4后在当眼位置写上:竣工图(字体18或以上)。
- 图则必须由申请人及编制计划技术员重新共同签署确认。
- 竣工图电子文件要求:
- 以光盘形式提供。
- 提供上述已签署确认的竣工图纸1:1扫瞄档(PDF格式),解像度300dpi或以上。
- 递交的光盘面贴上卷标,卷标载有案卷编号(eg. XXX/AU/20XX/L、XXX/MF/20XX/L、XXX/LG/20XX/L)、申请编号(eg. T-XXXX/202X、DMS.XXXXX/202X),如竣工版本由多个申请内的图则组成,需同时写上每一个申请编号及该申请内的页码,以便核对。
- 发给行政准照的场所的检验,将代替简单检验;
- 倘检验后,须递交实况图则时,则应按以下规格:
- 图则折迭成A4后在当眼位置写上:竣工图(字体18或以上)。
- 图则必须由申请人及编制计划技术员共同签署确认。
- 竣工图电子文件要求:
- 以光盘形式提供。
- 提供按上述实况修改后经签署确认的竣工图纸1:1扫瞄档(PDF格式),解像度300dpi或以上。
- 递交的光盘面贴上卷标,卷标载有案卷编号(eg. XXX/AU/20XX/L、XXX/MF/20XX/L、XXX/LG/20XX/L)及日期。
- 倘属已完成的工程合法化申请(即无须申请工程准照者),申请核准工程计划(首次申请)/工程修改计划时,除需遵守第38/2022号行政法规第九条外,还需在递交的图则上按上述第(6)点写上「竣工图」及提供电子文件(注:倘申请时未有本局案卷编号或申请编号,光盘上卷标请写上日期),以代替简单检验申请(N3)。
相关规范或要求
- 编制计划、指导工程技术员及实施工程建筑商/建筑公司的责任书可于土地工务局网页内下载范本。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没有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没有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的文件:
- 没有
表格下载
U069C (N3),U021C,U036C,U037C,O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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