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发出《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地籍图。此项服务包括首次申请、发出不涉及更改姓名或日期的《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地籍图、更改申请人姓名或日期,以及按街道准线发出等程序。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利害关系人(如业主、土地承批人、分层物业楼宇的共有人或其法定代表)或获其授权的律师、法律代办和其他人。
服务结果
发出《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地籍图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地图绘制暨地籍局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 32 – 36号电力公司大楼 5楼
电话:(853)2834 0040
传真:(853)2834 0046
城市环境
城市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