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亲身前往海事及水务局申请,并须递交:
- 海员登记申请书(格式M1/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 受雇证明书(格式M5/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 工作声明书(格式M6/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 背景为白色的吋半彩色正面免冠近照 2张;
- 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出示正本核实);
- 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刑事纪录证明书(可透过身份证明局网页、服务柜台或自助服务机申请,并选择“代寄”至海事及水务局);
- 具有由航海学校或由获授予权限之其他实体发出之相关级别证书(出示正本核实);
- 由卫生中心发出的体检合格证明(格式M7/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 个人接种手册影印本(出示正本核实);
- 住址证明影印本(如:电费单或水费单)(出示正本核实)。
需预先办理 / 申请文件:
- 受雇证明书(格式M5/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 工作声明书(格式M6/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 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刑事纪录证明书(可透过身份证明局网页、服务柜台或自助服务机申请,并选择“代寄”至海事及水务局);
- 由卫生中心发出的体检合格证明(格式M7/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海事及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领取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缴费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按《海事及水务局收费总表》征收相关费用。
印花税
按第87/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印花税规章》及其附件《印花税缴税总表》的全文,征收相关的印花税。
附注:
- 可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缴付。
- 以支票缴付时,抬头请写上“海事及水务局”,并须符合 8月 4日第22/2008号行政法规第5条第3款之规定,所交付的支票必须为“保付支票”。
审批所需时间
在文件齐全的情况下,递交申请翌日起计 8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体检合格证明有效期为2年。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 须出示收据;
- 须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就业
人员资格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