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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船舶引航服务

服务简介

为进出澳门港口的船舶提供航行及操作支持,协助船舶安全进出澳门港,避免船舶碰撞或搁浅,而提供的引航服务。其中,非澳门登记的运载危险货物船舶(如: 油船、液化气船、化学品液货船、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所指包装货物的船舶等),及1000总吨或以上的非运载危险货物船舶,如进出九澳港、内港或外港属强制引航之范围须接受强制性引航;另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发出引航豁免许可。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船务代理公司。

服务结果

海事及水务局向申请者(公司)提供引航服务或发出引航豁免许可。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海事及水务局船舶及船员厅

通讯地址: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

电话:(853)8988 2572

传真:(853)8988 2599

电邮:info@marine.gov.mo

网址:https://www.marine.gov.mo


资料提供:海事及水务局(DSAMA)

最后更新时间:2021-10-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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