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当收到求救讯息后,澳门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会立即通知各有关之救援单位和海上搜救协调员进行救援行动。
服务对象
任何人士
服务结果
召唤人身安全救助(澳门管理范围内水域 / 澳门沿岸):
在明确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进行召唤。
召唤海上事故紧急救援:
在明确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进行召唤。
人身安全救助(澳门管理范围内水域 / 澳门沿岸):
在明确接报召唤后,30分钟内派员出发。
海上事故紧急救援:
在明确接报召唤后,30分钟内派员出发。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海事及水务局港口管理厅 / 海事活动厅
通讯地址:氹仔北安大马路氹仔客运码头海事及水务局港口管理大楼 / 澳门林茂海边大马路海港楼
电话:(853)2872 6766
传真:(853)2872 6769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灾害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