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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公务员贷款计划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贷款申请表格可经以下途径索取:
    1.  于邮政储金局网页下载;(CEP Mod.749
    2.  在邮政储金局索取;
    3.  在所属机关索取。
  2.  填妥表格后请连同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交回在职机关,再由所属机关 连同其他文件送交邮政储金局审批。属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及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的公务员需将表格交回邮政储金局。
  3.  表格上的签名式样须与身份证的签名式样相同。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若属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及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的公务员,需在邮政储金局贷款办理地点及时间内亲临办理。

属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则需将申请所需文件交回所属机关。


费用

不适用。


审批所需时间

由收齐贷款申请所需的文件起计,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服务承诺)。


相关规范或要求

  1.  贷款额最高可达客户一年固定收入的百份之四十。
  2.  确定委任公务员的最长还款期为36个月,其余任用方式的公务员则为24个月。
  3.  供款额将在月薪内扣除,直至全数清还贷款总额为止。
  4.  即使在本局已有一项贷款之债务人,仍可随时再次申请另一项贷款,在此情况下,在收取新贷款时,须清还上一项贷款之结余。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进度:电话:(853)8396 8304/ (853)2838 9449

收取贷款:一经批核,便可携同身份证明文件亲临邮政储金局贷款办理地点收取贷款。

 


资料提供:邮电局(CTT)

最后更新时间:2017-10-09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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