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需前往以下办理地点递交:
- “进口准照”表格(格式 1);(可于印务局或政府资讯中心购买)
- 拟进口货物的发票正本或影印本;
- 声明书(倘适用)。
(已进行受管制外贸活动登记的公司亦可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开设相应的网上电子报关服务账户,并透过其网页 http://www.dsedt.gov.mo/edi内的电子报关服务系统及配合本局 “eSignTrust” 的电子认证签名方式进行申请。)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 邮电局-电信资源管理处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交齐所需文件后起计 2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参阅相关法例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经电话、电邮、信函或电子报关服务系统(仅适用于“电子申请”)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或于电子报关服务系统(仅适用于“电子申请”)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或公司盖章(仅适用于“纸本申请”)
创业及营商
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