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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准照(无线电通讯设备)

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需前往办理地点递交:

  1. “拥有准照”表格(格式 RAD – 20);(表格可于办理地点免费索取或于邮电局网页下载 ,并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申请表签署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3. 申请表签署人之刑事纪录证明书正本;[向身份证明局提出申请时,可要求由该局直接送交邮电局。]
  4.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商业登记证明正本;[或可由邮电局代为打印]
  5. 营业税单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6. 若申请人为有限公司,须递交因公司设立而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的影印本;或公司设立公证书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或可由邮电局代为打印]
  7. 若售卖流动电话,则须提交售后之维修服务及买卖二手(曾使用的)流动电话声明书。(可于上述办理地点索取式样,并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邮电局-电信资源管理处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1. 申请书的分析    :澳门币 300元;
  2. 拥有准照的发出   :澳门币 100元;
  3. 无线电通讯设备登记册:澳门币 150元。

审批所需时间

交齐所需文件后起计 4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1. 缴费地点:邮电局 - 邮政储金局。
  2.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3.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参阅相关法例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经电话、电邮或信函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或公司盖章


资料提供:邮电局(CTT)

最后更新时间:2019-03-2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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